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健康管理医学营养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护理、护理(儿童保健)、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美容美体艺术、医学生物技术、生物产品检验检疫、眼视光技术、视觉训练与康复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沈阳校区地址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药学中药学中药学(满药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中药制药现代物流管理(医药物流)康复工程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儿童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护理(口腔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在本溪校区办学:本溪校区地址为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8913万平方米(约合83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6平方米;专任教师298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2.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0.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763.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495.3元;图书45.5503万册,生均图书39.4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招生计划不做预留。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4.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不提科目要求。

我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我校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生)

1

520801

健康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

520805

医学营养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

590301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5

490202

生物制药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6

490203

药物制剂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7

490206

药品质量与安全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8

490208

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9

490216

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0

520301

药学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1

520410

中药学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2

520410

中药学(满药学)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3

520414

中药材生产与加工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4

520415

中药制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5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医药物流)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6

520201

护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7

520201

护理(儿童保健)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8

520202

助产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9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0

490215

康复工程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1

520416

中医康复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2

520417

中医养生保健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3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4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儿童康复治疗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5

520603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6

490213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7

490214

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8

520201

护理(口腔护理)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9

520501

医学检验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0

520502

医学影像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31

520504

口腔医学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2

520508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3

470105

生物产品检验检疫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4

520503

医学生物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5

520507

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6

520901

眼视光技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7

520903

视觉训练与康复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8

550111

美容美体艺术

3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学费标准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批复文件。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三、专业设置”表已具体列明,学生住宿费1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生资助政策如下: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10000/·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10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6000/·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按照中央核定比例给予资助;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按照规定给予孤儿大学生助学资助;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给予学生助学资助。助学贷款需要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提前告知、本人申请、综合认定等工作程序,将已通过认定的学生录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并持续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帮扶,解决学生困难。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7%,每生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0%,每生每学年500元。

、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招生专业无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26年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历史类兼招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未被所填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物理类按照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历史类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话:024-89800928

   址:http://www.lnv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