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简介: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综合类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占地面积382亩,主校区地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毗邻西安高新软件新城,校园周边世界500强、高新技术企业云集,校企合作、资源共享等优势显著。

学校现有机电工程学院、大数据应用学院、建筑与轨道交通学院、现代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学院、健康护理学院、学前师范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教职工645人,在校生1.2万余人。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44个,其中动漫制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被评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有实习实训基地360个,其中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动画工场1个、省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8个、校外实训基地152个、校内实训室199间。

学校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紧抓职教改革发展机遇,全力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做西安产业的助推器、企业的合伙人、城市的呵护者,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综合职业院校。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落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对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高低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到有缺额计划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各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或加试,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外语语种不限,无加试口语要求,但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审慎填报。

8.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四、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五、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六、联系方式

校本部: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251号  邮编:710077

辛家庙校区:西安市太元路99号     邮编:710032

学校网址:https://www.xzyedu.com.cn

招生网址:https://zs.xzyedu.com.cn

咨询电话:029-88638139  029-84492923

 

本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